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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还没开始生产,货款还没收,客户却要求提前开票,这种行为算不算是虚开发票?
  • 浏览量:28   发布:2025-01-15

1提前开票算虚开?


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39号公告明确:

纳税人对外开具的销售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纳税人应当拥有货物的所有权,包括以直接购买方式取得货物的所有权,也包括“先卖后买”方式取得货物的所有权。所谓“先卖后买”,是指纳税人将货物销售给下家在前,从上家购买货物在后。

“提前开票”从本质来看是一种“先卖后买”行为,而对这种行为,税务行政机关已经明确排除了其行政违法性,自然是不能冠以“虚开”之名了!

从虚开发票行为的定义来看,提前开票也不构成《发票管理办法》中对虚开发票的规定。


02

提前开票,

如何做账报税?


财务上该怎么处理?需要确认收入么?成本还没发生,该怎么配比呢?

虽然发票已经开具,但产品没有交付,也没有经济利益流入,“风险报酬转移”和“控制权转移”统统不符合。所以,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,这种行为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,不需要确认收入。

但是,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0号)规定,先开具发票的,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。

所以,增值税还是要申报缴纳。

缴纳增值税时的账务处理如下:

借:应收账款——**客户

贷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

增值税申报表收入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、会计口径收入会出现不一致,属于正常情况只需要准备购销合同复印件、文字说明等资料,供税务机关核查即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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